1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,系统掌握现代金融学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较强的金融实务操作技能与管理技能,能够胜任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、金融管理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经济金融领域工作的复合型、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2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要求学生了解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规则与惯例;系统掌握经济学、金融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;掌握先进的现代金融分析技术、金融实务操作技能与管理技能;具备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。
3、学习形式及学制
学习形式为业余或函授,主要以自学为主,面授为辅,面授采用集中一段时间授课或利用周末及晚上授课的形式,学制为2.5年,共分5个学期组织教学与考试。
4、学位课程
金融学、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、公司金融。
5、毕业与授予学位要求
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必须完成38学分,其中通识课10学分,基础课15学分,专业课12学分,实践教学1学分,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查,准予毕业。
满足毕业条件的同时,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75分及以上;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,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,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TS-4)且成绩合格者(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),由学生本人申报,经评审通过后,授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经济学学士学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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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校简介
长春大学坐落在北国春城长春市,学校专业涵盖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、管理学、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,是吉林省省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。
毕业证书

学位证书
